臺北市立大學球類運動學系教師教學輔導實施要點
臺北市立大學
球類運動學系教師教學輔導實施要點
101年3月22日本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訂定
102年9月14日 本系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提升本系教師教學品質,促進教師成長知能與提供教學評量不佳之教師之輔導與追蹤,以及相關經驗分享,以達到教師永續自我成長目的,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
二、本原則適用對象為教學意見調查教師總平均分數連續兩學期未達3.5 分或單學期總平均分數未達3分者,應擬定「教學改進計畫書」經本系主任審核後存查,並據以輔導。
三、教學評量不佳之教師之輔導與追蹤流程如下:
(一)接受輔導之教師需檢具「教學改進計畫書」與「教學輔導記錄表」,由系主任安排資深優良教師個別輔導。
(二)「輔導紀錄表」需送交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作為教師評鑑、升等、續聘等之參考依據。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球類運動學系教師教學輔導實施要點
101年3月22日本系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訂定
102年9月14日 本系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提升本系教師教學品質,促進教師成長知能與提供教學評量不佳之教師之輔導與追蹤,以及相關經驗分享,以達到教師永續自我成長目的,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
二、本原則適用對象為教學意見調查教師總平均分數連續兩學期未達3.5 分或單學期總平均分數未達3分者,應擬定「教學改進計畫書」經本系主任審核後存查,並據以輔導。
三、教學評量不佳之教師之輔導與追蹤流程如下:
(一)接受輔導之教師需檢具「教學改進計畫書」與「教學輔導記錄表」,由系主任安排資深優良教師個別輔導。
(二)「輔導紀錄表」需送交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作為教師評鑑、升等、續聘等之參考依據。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