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球類運動學系課程委員會作業要點1071106
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球類運動學系課程委員會作業要點
94年1月12日本系9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訂定
101年1月13日本系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9月14日 本系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3月14日 本系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11月6日本系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球類運動學系課程委員會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依據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規定及體育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點訂定之。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 審議本系課程標準。
(二) 審議本系所開設之課程。
(三) 審議課程評鑑事宜。
(四) 審議本系課程異動與調整。
(五) 研議其他相關課程事宜。
三、本會設置委員九人,以系主任為主任委員,另外八名由本系專任教師中選舉產生出五人,產業代表一人,在學學生代表一人,畢業生代表一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
四、學生代表由本系學生會會長擔任之。
五、本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指定擔任之,綜理有關業務。
六、本會每學期以集會一次為原則,由當然委員擔任主席,必要時得臨時召開會議。
七、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提送院課程委員會備查。
94年1月12日本系9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訂定
101年1月13日本系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9月14日 本系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3月14日 本系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11月6日本系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球類運動學系課程委員會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依據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規定及體育學院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點訂定之。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 審議本系課程標準。
(二) 審議本系所開設之課程。
(三) 審議課程評鑑事宜。
(四) 審議本系課程異動與調整。
(五) 研議其他相關課程事宜。
三、本會設置委員九人,以系主任為主任委員,另外八名由本系專任教師中選舉產生出五人,產業代表一人,在學學生代表一人,畢業生代表一人。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
四、學生代表由本系學生會會長擔任之。
五、本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指定擔任之,綜理有關業務。
六、本會每學期以集會一次為原則,由當然委員擔任主席,必要時得臨時召開會議。
七、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院長核定後,提送院課程委員會備查。